1、交易时间:
1.1、北京时间(下同)9:30开盘,21:30收盘;
1.2、9:00至9:30为开盘集合竞价,其中9:20至9:30不允许提交委托,9:15至9:30不允许撤消委托;
1.3、21:20至21:30为收盘集合竞价,其中21:26至21:30不允许提交委托,21:20至21:30不允许撤消委托;
1.4、
周末及节假日不休市;
2、委托数量:单笔交易委托数量应不小于1手(即100股);
3、交易制度:
T+0(买入后可以随时卖出);
4、行情数据:普通会员显示五档行情,VIP会员显示十档行情;
5、竞价及成交:
5.1、游侠股市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:
(一)系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确定开盘价、收盘价,并以此价格处理集合竞价时系统接受的所有交易委托;
(二)开盘后系统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撮合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交易委托;
5.2、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: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;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;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;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;
5.3、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: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,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;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,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;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,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;
5.4、系统撮合原则为“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”;系统账户与会员在同一价格上均有委托时,会员优先;
5.5、未成交的委托,可以随时撤消;当天未成交的委托,收盘后自动撤消;
6、涨跌幅限制:20%涨停限制、20%跌停限制(TS股10%涨停限制、10%跌停限制);新股上市第一天500%涨停限制、50%跌停限制;
7、持股比例:最大50%;
8、炒股资金:
8.1、游侠股市交易货币为游侠币;注册时系统赠送游侠币10万元;会员可以通过发贴回贴、参与活动、积分充值等方式获得游侠币、财富币或金币,财富币或金币可以在控制面板兑换成游侠币,兑换收取手续费;
8.2、游侠币余额为负的,须及时通过抛售股票等途径消除亏空;连续15天游侠币余额均为负的,账户永久冻结;
9、股票发行:
9.1、发行方式:管理员可根据股市发展情况发行新股,股票名称全部采用真实股票名称(包括但不限于A股股票),发行价及市值、市盈率等参考真实股票确定;
9.2、新股申购:
9.2.1、股票发行后5日内,
会员可以使用游侠币和虚拟钻石各申购一次;
9.2.2、
使用虚拟钻石申购:申购数量固定为发行总股本的0.50%,中签率100%;每成功申购市值120万元游侠币,需支付虚拟钻石1颗;
9.2.3、使用游侠币申购:普通会员中签率为15%,VIP1~VIP6会员中签率依次为30%、40%、50%、60%、70%、80%;普通会员最大申购金额(申购数量×发行价)为帐面资产的1.5%,VIP1~VIP6会员最大申购金额依次为帐面资产的2.0%、2.2%、2.4%、2.6%、2.8%、3.0%;最大申购金额不足500万元的,按500万元执行,超过发行市值(发行数量×发行价)0.25%的,按发行市值的0.25%执行;
9.2.4、申购成功收取佣金;
系统账户持股不足总股本的40%时,停止申购;
9.3、新股上市时间:发行后第6个交易日(含发行日);
10、股票退市:
10.1、按净资产退市:
10.1.1、退市标准:每股收益与附加每股收益之和小于等于零或市盈率大于1000倍的(以收盘时的数据为准)股票;
10.1.2、符合10.1.1规定的股票,将被TS处理;TS股连续5天仍符合10.1.1规定的,予以退市;
10.1.3、TS摘帽方法:通过注资等途径将业绩提高或将市盈率降低,收盘后每股收益与附加每股收益之和大于零且市盈率小于1000倍,取消TS;
10.1.4、退市程序:收盘后有股票符合退市条件的,股票停牌并发布退市公告,公告后48小时内退市,退市结算价为每股净资产的200%;
10.2、按市价退市:当某只股票受关注度较小,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数量较少时,将退市;市价退市不提前公告,需退市的,收盘后停牌并发布退市公告,次一交易日开盘前退市,会员所持股份全部回收,退市结算价按成本价、股票最新价两者中较高者为准,且最高不超过最新股价的150%;
11、股票业绩:
11.1、股票每股收益以虚拟股票对应的真实公司最新季度报表为准(虚拟公司股本如与真实公司不一致,则按比例调整);虚拟股票对应的真实股票不存在或退市时,每股收益为零;
11.2、每股收益更新时间:虚拟股票对应的真实公司公布季报(年报)后一周内;
11.3、初始附加每股收益为零,
会员可使用虚拟钻石提升,提升的附加每股收益有效期为30天;注资必须于开市时进行,已停牌的股票不允许注资;股票市盈率=股价÷(每股收益+附加每股收益);
12、系统账户(SYSTEM):
12.1、未被会员持有的股份全部分配给系统账户,系统账户每天按照一定规则自动挂单参与交易(T+0);
12.2、对于融资融券标的股,当系统账户持股不足5000万股时将自动增发1000万股,增发的股票全部分配给系统账户;系统增发将摊薄每股收益;系统增发信息即时披露;
12.3、对于非融资融券标的股,系统账户持股不足1000万股时停止买入;系统账户持股为0时不再参与交易;
13、董事长:持股比例大于20%或持有股票市值超20亿元的第一大股东(以公布的十大股东名单为准)为公司董事长,可以行使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等权利;
13.1、虚拟公司未分配利润来源:股票交易佣金;无董事长或董事长卸任的股票,未分配利润为零,有董事长时才将交易佣金计入未分配利润;当月没有分配的利润或分配后剩余的利润,可保留至下月;董事长可以将自有资金注入未分配利润并用于分红;
13.2、公司未分配利润分配方式:现金分红,送股分红;
13.3、现金分红:董事长可根据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余额,决定“10派N”,派现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有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(不包括系统账户);现金分红每股派现最小单位为0.01元(即10派0.1元),每期派现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;每股最低派现额以发布分红计划时的流通股本为准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