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虚拟股市股票估值标准及配套规则的公告(4月16日起实施)

2021-4-14 09:05#1 孤独游侠
  2021年4月16日起,采用“市值法”估值的虚拟股票,估值上限由20倍Y/A调整为24倍Y/A;破产退市标准中涉及Y/A的部分由30倍Y/A调整为42倍Y/A。

  其他按现行规定执行,特此公告。

注:Y/A=虚拟盘总市值÷实盘总市值,“N倍Y/A”即Y/A等于N时的价格。

2021-4-14 12:06#2 大江南
最好上调估值下限,或者市值法也引入成本价退市
2021-4-14 12:15#3 客服
原帖由 @大江南 于 2021-04-14 12:06 发表
最好上调估值下限,或者市值法也引入成本价退市
成本价是可以作假的,所以无论市值法还是业绩法,都没有成本价退市。
2021-4-14 16:10#4 云予逸
原帖由 @客服 于 2021-04-14 12:15 发表

成本价是可以作假的,所以无论市值法还是业绩法,都没有成本价退市。 
建议调整利好上限,设在Y/A的20倍为宜。按目前的12倍,估计是很少有玩家愿意购买利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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